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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20/03/23 14:51:43

徐幼专组人〔2020〕9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0〕4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申报工作。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是学校拓展师资队伍国际学术视野、促进国际学术交流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和部门应高度重视,结合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资助类别、留学期限及特别提醒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间为1—12个月的访学及在外时间12个月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不资助攻读学位的学习申请。

自2020年起,奖学金除已有的高级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课题组项目外,新增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20+20行动计划高校青年骨干导师研修项目(简称“20+20定制项目”)50人以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100人。

特别提醒: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具体内容详见(苏教办外函〔2020〕4号)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工,工作满三年,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其他条件见: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苏教办外函〔2020〕4号文 附件3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录取人员于2020年7月1日起陆续派出,2021年6月30日前派出完毕。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得自行改变国别,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逾期不派出则资格取消,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中的“13.单位意见”,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填写至第(5)项为止,并签名,第(6)、(7)项不填,不需盖章。

3.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说明》中所列的附件材料。同时报送《申请表》的电子版,以及除《申请表》以外的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5M)。

4.所有申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并填写《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版须加盖公章)。请于5月8日前组织人事处40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广琴

联系电话:88609

组织人事处

2019年3月23日


附件:

徐幼专组人〔2020〕9号 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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