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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21/04/20 15:54:02

徐幼专组人〔20211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师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专门从事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在职在岗人员。

2.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关于申报条件

省内高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各高校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6.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7.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二、认定工作安排

1.申请人到所属教学单位报名。请各教学单位于425日前将《2021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见附件1)盖章(所属教学单位公章)后送至组织人事处407室,电子稿上传至组织人事处邮箱。

2.423日至58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3.517日前,学校完成对申请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4.517日至518日,申请人报送材料至组织人事处,网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并按封面页所列目录提供材料,一人一个档案袋。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525日前,完成拟推荐人员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尽量提早进行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关闭后,不再进行补报名。

2.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为同一底版,冲印清晰。

3.请申请人须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整理和装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后不再补、换,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均直接认定不合格,申请人需等到下次重新申请。

4.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8

四、其他

1.组织人事处邮箱: xzyzzzrsc@126.com

2.联系人:王优  ,联系电话:87893608  18086770780

                                                                        组织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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