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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21/04/01 21:26:12

工作需要,我校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以下)

学历/学位

专业(类)要求

其他条件

1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办公室工作人员

1

35周岁(1986年4月1日)

研究生/硕士

中文、文秘、新闻等相关专业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身心健康。

2

艺术中心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艺术管理或中文等相关专业

3

教务处工作人员

1

研究生/硕士

教育类等相关专业

    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应聘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办公室工作岗位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289134383@qq.com;

2)应聘艺术中心办公室工作岗位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844838494@qq.com;

3)应聘教务处办公室工作岗位的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78456420@qq.com

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至2021年4月18日截止。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4.资格综合筛选: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综合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5.考试:招聘考试原则上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用工模式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

2.薪酬待遇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我单位有权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2.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招聘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不要轻信非官方网站的消息,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及财物安全,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请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18086770082(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办公室 于老师)

15162123102(艺术中心  吴老师) 

18086770788(教务处  秘老师)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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