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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3 11:44:42

徐幼专组人〔2020〕23号

 

各附属幼儿园、幼教集团幼儿园:

根据《2020年徐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徐教职称[2020]1号),请需要申报2020年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依据通知的政策依据、鉴定范围、材料报送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我校附属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及幼教集团幼儿园在编教师。专门从事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 申请人请于8月2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上交至所在幼儿园负责人处。

3. 附属幼儿园、幼教集团负责初步审核申请人材料,于8月22日将纸质材料+电子版上报到洞山校区实训楼409,电子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xzyzzzrsc@126.com。

4. 联系电话:87893609 联系人:张广琴

注:

1.因本次职评时间紧迫,教科研成果鉴定不单独进行,所有鉴定材料要求参考附件《2020年市教育局职称工作意见 附件1-3》。

2.请拟参评人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附件内容详见OA系统对应通知文件。

组织人事处

2020年8月13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下半年我校高校系列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申报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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