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幼专组人〔2021〕20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务评聘政策依据
1. 《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8〕1号)
2.《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评价标准》、《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评价标准》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价标准》(苏职称〔2017〕4号)
3.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评审条件
4.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法》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材料准备
1. 继续教育核查;
2. 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3. 教科研成果校内核查;
4.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专业实践情况校内核查;
5. 申报人准备评审材料;
6. 各职评归口二级单位:审核材料、民主测评、思想品德鉴定等
(二)申报材料初审
1.各职能处室初审;
2.推荐并公示评审材料;
(三)评审
1.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2.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四)发文、省厅备案
(五)发证、聘任
具体要求及表格详见OA附件
联系人:张广琴
联系电话:88609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