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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申报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20/08/13 11:33:06

徐幼专组人〔2020〕22号

附属幼儿园及幼教集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徐教师函【202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拟申报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

我校拟申报2020年幼儿园高级职称人员

注:

1.接受材料范围:我校附属幼儿园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合同制)及幼教集团在编教师。

2.曾获得省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课比赛大市二等级及以上(中职校为大市及以上的研究课或示范课)的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可免教学能力测试,且成绩视为优秀。

二、教学能力测试相关

1.测试时间:2020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要求

(1)测试内容:所申报专业(学科)课程内容、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素养等。

(2)测试形式:模拟课堂教学、答辩相结合。模拟为随机指定课题,限时备课,限时讲授。答辩题限时准备,限时回答。

(3)未按要求参加测试及测试未通过的申报人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4)测试成绩合格三年内有效(2020年—2022年)。

(5)报名表见附件2

3.组织测试单位:徐州市教育局

三、收费标准

每人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合计50元。

四、报名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申报人员将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电子版+盖章后的纸质扫描版)+费用交至相关负责老师处,请负责老师将汇总表+费用在2020年8月1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张广琴老师处,电话:88609

请注意:

(1)接收材料对象为我校附属幼儿园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合同制)及幼教集团在编教师。

(2)所有材料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送,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见附件1.

组织人事处

2020年8月13日


附件:

徐幼专组人〔2020〕22号 关于2020年申报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附件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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