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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20/03/26 14:58:27

徐幼专组人〔2020〕10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5号)、省人才办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20〕2号),结合我校人才工程项目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省“双创计划”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名额分配

2020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

1.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内说明”。

名额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2.双创团队。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高端软件、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7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内说明”。

名额1个。如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3.双创博士。项目分为世界名校、县级医院创新等2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内说明”。

无名额限制。

注意:

申报双创博士两个政策点说明:

(1)过渡期政策:到江苏工作时间以单位实际发放工资时间为准(须提供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个人工资银行流水)。由于政策调整,此次申报实行过渡期,因往年要求来苏工作、进编时间为同一年方可申报,今年对2018年来苏工作、2019年进编(2019年双创未能申报)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博士准予申报。过渡期政策仅限本次申报。

(2)工作形式:全职在江苏工作,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申报单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须出具说明,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外籍人才不能进编、缴纳保险的,须提供长期聘用合同、出入境记录。如单位统一实行编制管理,考虑到进编审批需一定时间,申报截止时间前已向省人社部门提交办理进编手续材料的,准予申报。6月20日前需补齐正式进编材料。

二、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资助的,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上述三类资助资金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部分均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项目推荐。对入选者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支持。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申报。

2.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须出具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行为。

3.“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预计于4月1日对外正式开放,请先准备需要上传的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4.请按照系统要求将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扫描并在系统上传。

5.网上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无需“提交”,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于4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409室:

(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各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广琴

联系电话:88609

组织人事处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徐幼专组人〔2020〕10号 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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