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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8 16:15:32

徐幼专组人〔2020〕3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201号)、《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继续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实行经费奖补。现将我校2020年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对象及标准

奖补范围为我校聘请的兼职教师。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领域,支持一批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担任我校兼职教师(包括省高职院校产业教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兼职教师包括个人兼职和团队(3人左右)兼职两种形式,优先奖补长期聘用的兼职教师。奖补标准按2万元/人(团队)拨付。对各教学单位上报兼职教师人选,如年度课时费学校已经发放部分少于2万元,不足部分可用此项经费奖补;如年度课时费学校发放已经达到2万元,不再对该人选进行额外奖补(年度课时超过160学时除外),奖补资金由学校统筹用于符合条件兼职教师人选的奖补工作。

二、奖补对象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制度。

(2)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职业院校教学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学校需与行业企业或个人签订相关兼职协议(明确工作内容、任教学时等)。原则上每学年任教时间累计不少于160学时(其中,团队成员每人不少于60学时),主要承担授课、指导实习实践或技能大赛、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

(4)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三、名额分配

1.我校申报名额为8人。

2.奖补对象的有效协议兼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7、2018年已经获得奖补的兼职教师的学时不得重复统计。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申报人员资质,做到客观、真实、公正。优先推荐在我校长期兼职任教、在校企合作做出较大贡献、成果业绩突出的行业企业优秀兼职教师。学校将对此次申报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对弄虚作假、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取消2020年度所有对象的奖补资格。

2.请各单位于2月18日中午12:00前,将《江苏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及兼职教师协议、任教学时表和学校支付课酬凭证等支撑材料复印件(见附件4)(一式一份)交组织人事处。《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稿请发至组织人事处邮箱xzyzzzrsc@126.com。

联系人:张广琴 联系电话:88609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月18日


附件:

徐幼专组人〔2020〕3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资格认定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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