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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19/12/05 09:24:34

徐幼专组人〔2019〕45号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31号、《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和条件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

2.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专业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团队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 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四)限报要求

1. 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3.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二、学校推荐名额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名;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名;

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注: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5。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 复印件经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后,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五、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16日下班前申请人所在院系部将审核后的申请人相关纸质材料(推荐表+汇总表)交至组织人事处409室;电子材料(推荐表、汇总表)发至指定链接,12月20日后,校评审委员会择优确定推荐人选;12月24日推荐人全套申报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实训楼409),逾期不予受理;送审前公示名单。

联系电话:88609

联系人:张广琴

材料收集指定链接:

https://pan.xzyz.edu.cn/collection/190690a1682cf6590626ac4af0c62802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徐幼专组人〔2019〕45号)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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