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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校两级“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20/12/25 09:53:07

徐幼专组人〔20204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我校2021年度省校两级“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各专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 各单位要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各单位要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避免与其他重大人才工程重复支持。

3.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各单位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

5.省级“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校级“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

三、省级青蓝工程推荐名额及经费资助

(一)选拔及推荐名额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名;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名;

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配套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四、校级青蓝工程推荐名额及经费资助

(一)选拔及推荐名额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0名;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名;

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3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经费资助

青年骨干教师科研经费0.3万元人民币/;学术带头人科研经费0.45万元人民币/; 优秀教学团队科研经费1万元人民币/个。

五、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45,各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 所有原件二级院系审核确认属实后,对所有复印件均盖院系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的章,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其他说明

1.申请省级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教师是否同时参加校级培养对象选拔,请做好备注。

2.未尽事宜请参考“省校两级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专用文件夹”内相关文件。

六、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1

1225

校内通知,并做好动员工作

2

1225-1228

各院系部做好预报名组织工作,并将预报名情况以附件4的形式汇总,通过企业微信将电子表报组织人事处

3

1228-14

(一)各院系推荐人选

1. 准备并填写推荐表(注意推荐表双面打印9份)

2. 准备好支撑材料,做好答辩准备

(二)各院系:

做好院(系、部)评议推荐工作并在推荐表上给出院系部意见

3

15

以院系部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1. 推荐表纸质稿+电子版

2. 两个汇总表电子版

注意:推荐人的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等候通知,由申报人本人做好随时提供准备。

4

16-7

汇总整合材料,准备评审专家用材料

5

18

校内选拔并公示

6

111

1.省级培养对象推荐人将上报全套材料于下班前交至组织人事处409室;

2. 校级培养对象填写任务书

7

112

2021年度省级培养对象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厅

8

115

校级培养对象将二级单位确认后的任务书,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联系电话:88609

联系人: 张广琴

 

组织人事处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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