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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第二批徐州市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19/12/05 09:18:35

徐幼专组人〔2019〕43号

各单位、各部门:

徐州市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的通知》(徐人才办〔2019〕10号)已下发,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根据文件及附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注:

一、资助对象

2019年市“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包括“双创人才”和“双创团队”两个项目。

二、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对入选市“双创计划”的人才(团队),依据《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文件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给予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和《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文件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规定,享受我市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在工作条件、签证、落户、住房、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提供支持与服务。

三、申报程序

2019年市“双创计划”申报,按照“属地申报、条线受理、集中评审”的办法进行。

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通过“彭城英才网”站(http://www.pcyc.gov.cn)进行网上申报,每人限报一类。各类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3)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人推荐报告、汇总表、基本条件评价表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交至组织人事处409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密切配合,严格审查,保证质量。申报单位对“双创计划”申报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张广琴 88609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徐幼专组人〔2019〕43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第二批徐州市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结业考核材料提交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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