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幼专组人〔2019〕43号
各单位、各部门:
徐州市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的通知》(徐人才办〔2019〕10号)已下发,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根据文件及附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注:
一、资助对象
2019年市“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包括“双创人才”和“双创团队”两个项目。
二、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对入选市“双创计划”的人才(团队),依据《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文件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给予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和《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文件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规定,享受我市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在工作条件、签证、落户、住房、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提供支持与服务。
三、申报程序
2019年市“双创计划”申报,按照“属地申报、条线受理、集中评审”的办法进行。
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通过“彭城英才网”站(http://www.pcyc.gov.cn)进行网上申报,每人限报一类。各类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3)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人推荐报告、汇总表、基本条件评价表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交至组织人事处409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密切配合,严格审查,保证质量。申报单位对“双创计划”申报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张广琴 88609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徐幼专组人〔2019〕43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第二批徐州市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