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幼专组人〔2019〕24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论文(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及所有参评教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著)等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送审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
2.申报各系列中级、高级职称人员,所有参评教科研成果均需鉴定:(1)参评论文均须查重,查重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统一进行;(2)论文、课题、论著、科研成果奖及专利等鉴定工作由科研处统一进行。
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要求
1.送同行专家鉴定文章要求:
①由本人从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文章中自行挑选。
②挑选出的文章应为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③发表的时间应是任现职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前。
④须具备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
⑤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出版物上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材料。
2.申报正高级,须提供三篇(部)论文(著);申报副高级,须提供二篇(部)论文(著)。送审论文用A4纸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封底、版权页。(代表作除专著(编)等用原件外,其它论文等一律用复印件。)
3.申报正高级报送《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3份,申报副高级报送《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同行专家鉴定表》打印时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最后一页“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要打印在单独一张纸上,不与前页一起装订。
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时请认真参看表内“填表说明”及 “同行专家鉴定填写报送材料规范要求”。
4.如申请使用2018年同行专家鉴定结果,请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2018年鉴定结果的表格。
以上材料分装在材料袋(统一下发)中,装袋后自行粘贴“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
三、参评教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要求
1.发表论文查重要求
所有参评论文均需查重,提供与原稿一致的电子稿,电子稿命名方式为:论文名称+发表年月+单位和作者名称,具体详见附件样表。
2.科研处核查教科研成果要求
(1)发表论文,提供原件,在扉页粘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询页;目录上划出自己的论文,对应页码折叠。
(2)结项课题鉴定工作
所有参评课题必须是已结项课题,其中:(1)主持课题:提供立项书原件+结项书原件+结题报告;(2)参与课题:提供立项书+结项书复印件;
(3)论著鉴定工作
所有参评论著(含独撰、合著、主编、参编等),提供论著原件
(4)科研成果奖、专利及其他
科研成果奖或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注:以上项,均需以系部为单位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在后续提交职称评审材料时按照科研处审核结果填报。
四、相关安排
1.申报人根据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填写“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汇总表”、论文查重汇总表及教科研成果核查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链接:
https://pan.xzyz.edu.cn/collection/f579d12beb4f80166f1730a44b5c13fb。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同行专家鉴定纸质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409室
(2)参评教科研成果鉴定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3.论文同行专家鉴定费,每篇400元(即:申报副高职称同行专家鉴定费800元/人,申报正高职称同行专家鉴定费1200元/人)。
4.材料报送截止:2019年5月12日。
联系人 :张广琴 联系电话 :88609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徐幼组人[2019] 24 号 关于做好2019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论文(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及参评人员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