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

友情链接

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30 10:40:48

徐幼专组人〔2019〕23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评审条件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核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我校拟申报2019年高校系列(含教师、学生思政教育、教育管理、实验技术人员)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二、审验内容

2014-2018年度继续教育总学习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即平均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中,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年平均不少于24学时(参评当年需参加一门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三、审验材料清单

1.徐州幼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见附件3,要求:一年一张)

2.徐州幼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表(见附件4,要求:历年汇总在一张上)

3.2014-2019年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含参评当年的)。

4.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网络登记网页截图(由各部门信息员提供,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签字)。

5.各教学单位整理本单位2018年度教师培训一览表(见附件6),并提供所在教学单位2018年度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台账材料(包括计划、总结、考勤手册、培训资料、培训记录等)。

注:自2020年起,第5条涉及的相关材料均在年度末的二级院系考核中完成核查,在职评当年的继续教育核查中不再提交该项的相关材料。

四、审验要求

1.各教学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认真核查无误后,汇总本教学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徐州幼专继续教育年度审验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所在教学单位2018年度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台账材料(具体材料见上文)。

2.各教学单位在指定时间,将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报送至组织人事处409室进行审验。所有人员的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排放。

(三)材料审验环节

所有材料经组织人事处审定后,在《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登记表》、《年度审验表》等材料的“审验意见”栏注明“继续教育审验合格”的意见,加盖审验印章。

五、审验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9年5月15日-1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7

地点:洞山校区实训楼,组织人事处409室

联系人:张广琴 联系电话:88609

六、其它要求

1.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组织人事处审验通过的电子表格(含个人表及汇总表),上传至链接:

https://pan.xzyz.edu.cn/collection/7d01260f17f093e60cdf1a7c7d14fcc0

2.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及电子登记表中的继续教育内容,凡继续教育内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验。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徐幼专组人〔2019〕23号 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附件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论文(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及参评人员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闭

学校首页| 关于我们| 电子邮箱|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组织人事处版权所有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技术支持:信息网络中心